为打击违法发布保健食品广告行为,规范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近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对该省辖区内部分媒体刊播的保健食品广告监测中,发现违法保健食品广告14个品种190次,存在“利用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或广告中存在“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
福建省局根据监测结果,印发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要求各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公告中所涉及的保健食品广告发布行为加强监督。
福建省局要求,对发现的违法违规保健食品广告要及时移交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上报省局。按照《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违法发布广告的行为将被记录在信用档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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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对“ 福建省公布十四种违法保健食品广告 ”文章留言 IP:222.89.165.* 时间:2017/7/4 10:19: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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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布十四种违法保健食品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