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组织抽检调味品,肉制品,饮料,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农产品等6类食品3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1批次不合格;肉制品3批次,调味品1批次,饮料2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30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卢龙县汇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粉条,二氧化硫残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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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对“ 河北1批次粉条二氧化氯超标 ”文章留言 IP:202.206.22.* 时间:2017/9/4 18:19:40 -
应该是二氧化硫超标!!!不是二氧化氯
很抱歉,没有找到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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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1批次粉条二氧化氯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