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汪长福 实习生 陆晓凤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 一家是夏商民兴超市湖边店,一家是学校附近的明凯便利店,这两家店前不久都因为公然出售过期食品,被消费者发现并举报。禾山市场监督管理所证实了上述情况,执法人员已经对这两家店进行立案调查,前者销售过期的“嘉旺婴幼儿葡萄糖”,后者销售过期的香肠、三明治、话梅以及山楂片。这两家店都将面临罚款5万元的严厉处罚。
据了解,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新食安法”)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以来,厦门市湖里区相关监管部门首次依照该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对违法商家进行查处。
超市卖过期幼儿葡萄糖遭举报
2015年11月18日上午,两名消费者在位于岛内湖边花园A区的夏商民兴超市湖边店内,各自购买了一袋幼儿葡萄糖。消费者买完单、仔细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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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对“ 超市出售过期食品被消费者举报 将被罚款5万元 ”文章留言 IP:112.9.122.* 时间:2017/5/5 19:53:42 -
处罚的太重了
很抱歉,没有找到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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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出售过期食品被消费者举报 将被罚款5万元